瑞士大概是世界上最穩定的政治體制,瑞士是由各州所組成的聯邦制國家,沒有一個大型的中央政府。
瑞士的政治結構分為社群區、州及聯邦三個層次。1848年的憲法確立直接民主制,在聯邦的層級,公民可以對憲法為一部或全部的創制或修改進行公民投票,並可以否決議會決議或新法案。若於100天內有5萬名公民連署,能夠發起否決議會所法律或政令的公民投票,此類公民投票採簡單多數決定結果。若有10萬名公民在18個月內連署修憲提案,能將該修憲提案提交全國投票。而議會可以針對修憲提案提出相反的提案,憲法修正案投票須取得全國選民及州數量雙重多數支持才能通過。
這種直接民主制的不確定性相當大,在外國人的眼中,瑞士人可能一天到晚在投票,不過這種日常事務運行時的小摩擦,規模不會放大,也因為直接民主制帶來的多元性及包容性,各州集合起來在國家的層次上,反而形成一種穩定的狀態。
與瑞士這種聯邦制國家相反的是中央集權制的國家,通常會以帝國的形式出現,例如古埃及帝國以及秦帝國。這種政治體制對於日常事務的運行相當有效率,由於官僚系統很發達,因此行政效率相當高,中央的命令可以貫徹到國家的每一個角落。不過中央集權政治體制的優勢恰巧是它的劣勢,中央集權國家消除了不確定性及多元性,代表國家的運行是由少數人決定,如果這一群人的意見有偏差的話,那麼國家的方向就會被這一小群人引導至錯的方向,而且由於中央集權制度沒有制衡的機制,因此一旦遭逢事件,通常都是重大事件。
我們從歐洲近代史就可以知道兩種政治體制的差異性對社會帶來的後果。在德國及義大利建國運動之前,那時的歐洲四分五裂,雖然有一個神聖羅馬帝國,但是其實帝國內的政治體制與瑞士類似,由各個大小不均的諸侯國統治,帝國內的勢力經常處於緊張的狀態。這些國家和城邦的合縱連橫,不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在19世紀德國和義大利建國運動後,接下來是兩次世界大戰,戰爭及和平的差距十分巨大,出現明顯的不連續帶。如果把歐洲當作一個系統,原本由許多獨立但彼此互相競爭的小單位構成,個別單位不會威脅到系統,但是單位漸漸變大後,系統隨機性降低,因此一旦風險發生,就會造成災難。
從二戰後,世界各地的暴力衝突越來越少,很多人認為世界越來越安全,這種認知是否是火雞思維,沒有標準答案,我們只能說,風險存在於未來,不是過去。或許我們可以從瑞士的例子建立政治體制的反脆弱性,以及如何管理雜訊以達成穩定狀態,我們可以讓一種機制順其自然發展,擁抱不確定性以及多元性,試圖在仰賴現代官僚體制的國家之中,尊重社會的回饋,認知彼此的差異,並且包容不同的意見。如此一來,雖然國家會稍微混亂一些,不過整體而言,國家的體質會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