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採取某些特定的行為,當這種行為所帶來的結果對他/她有益處時,這種行為就會重複出現;而如果這種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對他/她沒有益處甚至有害處時,這種行為的頻率就會降低甚至消失。這種效應稱為增強效應,而如果有某種事物可以有效增加或降低行為出現的頻率,這種事物稱為增強物。
增強效應可以用來有效改變人的行為,分成兩種類型:強化與懲罰。
強化
強化分成兩種:正強化與負強化。正強化改變人類行為的作法的機制是當對方出現某個行為之,他/她喜愛的事物會增加。身為人類,最有效的正強化方式是讚美,不過讚美要強化的部分是當事者可以控制的行為、正確的行為以及付出的努力,而不是讚美他們可以控制的天生能力、才智或天分。正強化的例子是在小小孩學會自己穿衣服之後,讚美他/她很棒,會自己穿衣服,並且鼓勵他/她常常自己穿衣服。
而負強化改變人類行為的機制是當對方出現某個行為之後,他/她厭惡的事物會減少,例如抓癢,伸手抓癢之後,搔癢感會降低。我們可以反過來利用負強化,如果我們要改正某人的某個行為,我們可以先添加他/她厭惡的事情,再要求他/她做出期待的行為,例如早上的鬧鐘就是用這種機制來叫我們起床,這種效應叫做逃脫制約。如果這個反映迴路已經訓練的夠久,甚至他/她會在厭惡事情出現之前就先做出期待的行為,例如提早改變路線避免塞車,這種效應叫做迴避制約。
辨別強化的類型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因為正向跟負向的強化不一定會以對立性存在,例如進食降低飢餓感的同時,也增加了愉悅感,所以有時候我們消除了某個我們不期待的行為,但同時會出現另一種我們意料之外的行為。
比起持續性的強化效應,間歇性的強化效應對於改變行為的效果比較好。理由很簡單,如果某人每一次做某件事情都會得到獎賞,那麼他/她下一次做這種行為的時候,也會預期得到獎賞,但是間歇性強化對於他/她的意義就像是賭徒在賭博一樣,得到獎賞的機率不固定,所以這個過程對於他/她就會像賭徒效應一樣,他/她會更頻繁的出現期待行為,甚至在我們沒獎賞的情況下,他/她也會自己做到。
懲罰
懲罰也分成兩種:正懲罰跟負懲罰。正懲罰的過程是當他/她出現我們想要改變的行為之後,我們增加他/她討厭的事物,例如打罵式的管教就是基於這種邏輯。而負懲罰的過程是當他/她出現我們想要改變的行為之後,我們減少他/她喜愛的事物,例如足球賽的紅牌機制或是籃球賽的犯規五次就下場。懲罰是有缺點的,除了情緒上會使人恐懼、生氣甚至焦慮之外,也有可能會增加暴力傾向,因為被矯正行為的人可能會習慣懲罰強度,下一次的懲罰就需要更高的強度才可以維持同樣的懲罰效果。最後懲罰除了控制特定的行為外,也會影響到其它的行為。
懲罰的替代方案
懲罰的第一種替代方案是改變環境,例如把增強物移除,削弱強化效應,例如課堂上吵鬧的小孩是因為想要得到關注,如果我們這時再公開責難小孩,那麼就會形成強化效應,所以這時採用較低調的管教,反而比較有效,另一種是直接改變環境,例如把吵鬧的小孩帶到一個沒人的房間,他/他就會開始冷靜。
第二種替代方案是差別性增強,意即我們只聚焦並且強化我們想要的行為,例如在課堂上我們給予安靜坐在位子上的小孩獎賞,而不是處罰那些調皮的小孩。這種只針對目標行為的強化,好處是讓當事者知道哪些行為不被鼓勵,以及哪些行為是被鼓勵的。
結語
只要方法對了,人類的行為是可以改變的。或許有人會批評改變或糾正行為跟操控行為沒有兩樣,的確在手段上面,改變或糾正行為跟操控行為是一樣的,但是兩者的區別在於目的以及意圖不相同,我們只要確定自己的意圖是良善的,再加上人性本善的信念,我們就可以走出世俗對操控的負面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