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濟部完成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期選商開價會議,共有6家開發商計10案獲選,但因部分案場重疊,因此會在年底前公布各家開發商實際容量。
本次區塊開發選商可說是台灣政府的勝利,經濟部在此次選商過程中堅持國產化政策,用政府力量扶持新興產業,期盼離岸風電業成為台灣經濟發展基石。且離岸風力發電產業從最早的躉購電力傳出高達5.5元/度,到2026年幾乎是0元/度,此舉減輕政府購電壓力,但風場開發商必須找到企業承購綠電,才可在此架構下生存並獲利,因此購電壓力及風險從政府轉移到開發商及承購綠電的企業。
不過取得風場開發權跟建設風場是兩碼子事。在取得開發權後,開發商會進行財務分析,確保風場開發可獲利後,才會開始建設風場。
根據經濟部公告規定,區塊開發第一期獲選6家開發商雖然共計10案,但每家開發商只能開發1個風場,因此本期最多開發6個風場,且每案容量上限500MW,頂多有100MW緩衝空間。
600MW離岸風力發電場址,大概等於兩個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而依照台電公布的資訊推測,風場規模約有62組風力發電機,建造成本約為1,258億。而各家開發商財務分析方法不盡然相同,外人大概只能霧裡看花。
不過我們可以從幾家能源商動向來猜想概況。
早在區塊開發截止申請前,就傳出沃旭及捷熱兩家開發商不參與本次選商。這兩家開發商應該是看到了區塊開發第一期所隱含的風險,所以忍痛放棄本次選商,否則開發商不開發風場,怎麼賺錢?
因此我們應該要思考區塊開發的規則是否太過嚴格?在堅守國產化的同時,政府也可以幫助開發商降低風險,例如最直接的幫助就是協助企業承購綠電。
短期來看,台灣業界對於綠電需求仍然大於供給,但目前綠電交易案例少,且僅限於數家大型企業,一般企業即便有採購綠電需求,常不得其門而入,導致供給跟需求量都很大,但是彼此無法媒合,白白錯失發展良機。
企業承購綠電是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成功與否關鍵之一,希望政府可以建立健全且有效率的綠電交易機制,不僅可以媒合需求方與供給方,既可讓一般企業可購得綠電,提升競爭力,還可降低風場開發商風險,進而提升參與選商意願,更可確保國產化政策無虞,打造支撐台灣經濟另一塊基石,一舉創造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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