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雄桃源發生森林大火,延燒近1公頃,屏東林管處表示,起火林相類型為二葉松、雜木及香杉之針闊葉天然林,而因松葉林及針葉林易產生易燃的枯枝葉,因此易導致森林發生火災。
無獨有偶,台中市和平區梨山地區於1月19日上午發生森林火災,經空中與地面聯合撲救,火勢於隔日撲滅,粗估燃燒面積約3公頃。林管處表示,由於火場林相為易燃的針闊葉混淆林、芒草及矮灌叢,因此才會發生森林火災。
總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的重大政策,可知森林永續經營及產業振興計畫被列為政府重大公共建設的中長程計畫。其中林業推廣及林地與森林保護的工作項目中,辦理森林火災防救座談會及訓練工作、乾燥季節雇用防火巡邏隊員、救火費用等子項目於105年至109年每年編列4,800萬至5,500萬元不等;而辦理各項林業推廣、防火及保育宣導工作等子項目於每年編列2,400萬至2,700萬元不等,因此政府每年光是投入防治森林大火的經費就超過6,000萬元。
科學家研究天然森林中樹木年輪後發現,某些樹種的年輪每隔幾年就會出現顏色較深的一圈,研究後得知,在天然的森林中,每隔幾年就會發生小型火災,這種火災會定期把森林中易燃的枯枝落葉燒掉,而某些高大樹種在小型火災中所承受的傷害有限,僅僅表皮被燒焦。這種現象是大自然發展出來避免系統性災難的機制,一旦用人為手段控制森林火災的發生時,那麼易燃物質就會隨時間逐漸累積,一旦易燃物質累積量超過某個上限又發生火災時,原本對於小型火災有耐受度的高大樹種,將無法倖免於災難。
我們從《反脆弱》一書得到的啟示是,用人為因素干擾系統,並消除系統的不確定性,雖然會得到相對穩定的系統,但是系統風險並沒有隨著不確定性一起被消除,而是用其它的形式慢慢累積,一旦風險超過系統的耐受量,將會爆發災難性的事件。
面對無情的森林大火,筆者建議不妨修正國家森林永續經營的方針,既然森林發生火災不可避免,那麼我們應該向大禹治水一樣,採用疏導的方式,將每次森林火災的規模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讓易燃物質定期被消耗,避免造成毀滅性的大火,待火勢超過某個規模並且研判可能對森林的樹種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時,才展開撲滅工作。小火有益處,大火需提防,此種做法,才可將政府的經費做最有效的利用。